根據(jù)《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(fā)〈福建省農村道路客運和城市交通發(fā)展獎勵漲價補貼資金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閩財規(guī)﹝2023﹞8號)和《福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(fā)福州市農村道路和城市交通發(fā)展獎勵漲價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哦通知(榕交規(guī)范﹝2023﹞3號)要求,連江縣對2024年度城市新能源公交車運營情況進行了初步審核,現(xiàn)將審核情況公示如下:
一、新能源公交車數(shù)量
2024年底全縣共有新能源公交車165輛,折合187.2標臺。
二、地方財政投入情況
1. 公交成本規(guī)制財政補貼政策制定情況
2024年度我縣未出臺城市公交成本規(guī)制財政補貼政策。
2. 開展城市公交成本評估測算
2024年未開展城市公交成本評估測算。
3. 2023年度城市公交成本規(guī)制財政補貼兌現(xiàn)率
2023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測算的城市公交成本規(guī)制財政補貼資金0萬元,實際下達補貼0萬元,補貼兌現(xiàn)率0%。
三、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情況
2024年底本縣共有公交車165輛,其中新能源公交車165輛,占比100%。
公示時間:2025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止,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,可以在公示期內向我局反映。聯(lián)系電話:26220053。
附件:2024年度補貼資金年度考核自評情況匯總表、新能源公交車明細表及公交車明細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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